源起與設立目地
為落實地方輔導中小企業之成效,全省各縣市在地方主管機關(縣、市政府)之推薦下,依據「中小企業發展條例」第二十四條之規定,陸續自八十一年起指定各縣市工業發展投資策進會兼負〞中小企業服務中心〞之功能與使命。
本會 ( 新竹市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 ) 亦於八十一年九月三十日經新竹市政府推荐設立〞新竹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〞,以便積極配合及落實對新竹地區中小企業之輔導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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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落實地方輔導中小企業之成效,全省各縣市在地方主管機關(縣、市政府)之推薦下,依據「中小企業發展條例」第二十四條之規定,陸續自八十一年起指定各縣市工業發展投資策進會兼負〞中小企業服務中心〞之功能與使命。
本會 ( 新竹市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 ) 亦於八十一年九月三十日經新竹市政府推荐設立〞新竹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〞,以便積極配合及落實對新竹地區中小企業之輔導工作。